您好,欢迎进入西北大学师德师风专题网站!今天是:

文件政策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文件政策

中共西北大学委员会西北大学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17-09-19   浏览次数:


中共西北大学委员会 西北大学

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西大党发〔2015〕21号

(2015年10月29日党委常委会审定通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结合我校发展需要和教师队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师德建设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价值引领、师德为上、以人为本、改进创新,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激发广大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二、师德建设工作要求

(一)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

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建立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引导广大教师自尊自律自强,做学生敬仰爱戴的品行之师、学问之师,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二)完善教师培训制度

丰富教师培训内容,加大对教师队伍的师德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对新进教工的岗前培训,把师德教育作为重要专题列入培训计划。通过培训使教师树立正确的师德认识,将高尚师德融入到以后的职业生涯当中。

(三)坚持分类指导

按照教师队伍中不同群体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师德师风教育,重视对教师的人文关怀,努力为教师创造舒心的工作生活环境,努力解决好影响教师履职尽责的突出问题。

三、师德建设主要举措

(一)加强师德宣传

1.广泛借助专题报告会、理论学习会、校内宣传展览等途径,全面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中有关师德建设的要求,加强宣传普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使教师日常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充分发挥优秀师德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利用广播、校报、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介,加大对我校教书育人楷模、师德楷模、师德标兵、模范教师、优秀教师的宣传报道力度。将每年9月确定为师德宣传月,集中宣传学校师德先进事迹,邀请校内外师德楷模开展师德宣讲报告会。建设师德建设专题网站,树立典型、宣传模范,营造良好的师德环境和校园氛围。

(二)健全师德考核

1.将师德考核作为全体教职工聘期考核的必备条件和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师德建设相关制度,增强可操作性、实效性,切实将师德表现与教师职称评审、绩效考核、职务晋升、进修深造、评优奖励等挂钩。

2.年终考核时,将师德考核作为教职工年终考核评定的前置环节。年终师德考核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自评、同事互评、学生测评、单位考评等多种渠道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结果和绩效工资挂钩。考核结果应通知教师本人,确定考核不合格者向教师说明理由,听取教师本人意见。考核结果校内公开展示并存入教师档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三)强化师德监督

1.建立师德监督体系,完善师德建设年度评议、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机制,针对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调整师德建设的政策措施。

2.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完善学生评教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学术委员会等在师德监督评议中的作用。

3.建立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中的不良倾向和问题,对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四)注重师德激励

1.进一步优化学校师德激励机制,加大师德在评优评奖中的权重,进一步完善以师德为核心、以业务为支撑的教师奖励制度,对职业道德高尚、工作业绩突出的教职工予以重点培养、重点奖励,并在各类评优评奖中优先考虑。

2.学校开展“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每两年评选一次,由学校分别颁发“西北大学师德标兵”“西北大学师德先进个人”荣誉证书,给予一定奖励。

3.省级以上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原则上应从校级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中推荐上报。在同等条件下,凡获得各级师德标兵或先进个人称号的教师,优先推荐参加各类高层次人才评选。

(五)严格师德惩处

1.建立教师违反师德的惩处机制。我校教师不得有下列情形: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有上述情形的,依法依规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对严重违法违纪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2.提高师德惩处的严谨性、规范性,保障教师正当的表达异议、提出申诉的权利,完善师德惩处的调查处置程序和申诉处理机制。

3.将师德建设成效与单位考评挂钩,建立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的要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取消单位评优奖励资格。

四、师德建设机构职责

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人事处为学校师德建设的牵头部门。学校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师德建设委员会,对全校师德建设工作进行研究、规划和协调。师德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人事处,具体负责学校师德建设日常工作的组织落实。

西北大学师德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任委员:党委书记    校长

副主任委员:党委副书记(分管思想宣传工作)

纪委书记    副校长(分管人事工作)

校工会主席

成      员:组织部部长  宣传部部长  校工会副主席

人事处处长  教务处处长  科技处处长

社科处处长  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

监察处处长  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各院系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所在单位师德建设第一责任人,各院系要成立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教师师德建设和考核工作,制定和实施院系师德建设工作方案,切实开展师德建设工作。校内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师德建设工作,切实把自己应当承担的工作任务主动落实落细,形成全校师德建设的合力。

中共西北大学委员会

西   北   大   学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