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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学习资料(2026年第2期)
发布时间:26-06-03   浏览次数:

一、习近平在加强基础研究座谈会上强调: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加强基础研究 进一步打牢科技强国建设根基

新华社上海4月30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30日上午在上海出席加强基础研究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基础研究是整个科学体系的源头,是所有技术问题的总机关。要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加强基础研究,提升我国原始创新能力,进一步打牢科技强国建设根基。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办公厅主任蔡奇出席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主持座谈会。

座谈会上,科技部部长阴和俊、教育部部长怀进鹏、中国科学院院长侯建国、上海市委书记陈吉宁、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院长刘若川、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院长刘陈立、浦江实验室教授乔宇、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张平祥先后发言,就加强基础研究介绍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在听取大家发言后,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基础研究,通过优化科研布局、加大投入保障、创新体制机制等,推动我国基础研究水平显著提升。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全球科技竞争更加聚焦基础前沿领域,原创性颠覆性创新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我们要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切实把基础研究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持续抓下去,不断抓出新成效。

习近平强调,要加强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优化基础研究系统布局。坚持“四个面向”战略导向,进一步明确基础研究的主攻方向和重点领域。强化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等引领作用,鼓励和规范发展新型研发机构,推动企业主导的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的创新链条。加强基础学科建设,促进应用学科与基础学科协调发展。

习近平指出,要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全方位做好培养、引进、使用工作,壮大基础研究人才队伍。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提高教育质量,源源不断培养基础研究后备力量。优化科教协同育人机制,注重在科研一线发现和培养人才。坚持任务牵引、以老带新,大力扶持青年人才。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科普宣传,激发青少年的想象力和探求欲,让投身基础研究成为更多青少年的人生追求。

习近平强调,要加强对基础研究的支持保障。逐步提高基础研究经费占比,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体系化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智能化科研平台系统。健全符合基础研究特点的分类评价体系,改善基础研究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营造开放包容、宽容失败的创新环境。加强科研诚信建设。

习近平指出,要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深化基础研究国际交流合作,联合开展气候变化、能源环境、生命健康等重大科学问题攻关,积极参与全球科技治理。

丁薛祥主持会议时表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充分肯定我国基础研究取得的成就,全面分析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对加强基础研究作出战略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讲话高屋建瓴、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为加强基础研究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学细悟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党中央战略意图,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和决心、更加务实的举措和行动,全面加强基础研究,着力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科技强国努力奋斗。

尹力、石泰峰、刘国中、张国清、黄坤明出席座谈会。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军队有关单位、部分省市主要负责同志,有关高校、科研机构、国家实验室、企业负责人和科研人员代表等参加座谈会。

(来源:新华社)

二、习近平就推动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指示

新华社北京5月17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就推动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哲学社会科学战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两个结合”,扎实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推出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有力服务了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习近平强调,新征程上,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化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加快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更好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努力开创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来源:新华社)



三、《教师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指引(第一版)》正式发布

教育部教师队伍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正式发布《教师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指引(第一版)》(以下简称《指引》),着力引导教师科学、安全、合规、理性地应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深入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大规模运用,促进教育改革创新。

《指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教师在智能教育变革中的主导作用,坚持强化价值引领,把牢育人方向;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学生发展;恪守伦理规范,倡导技术向善;加强协同共治,推动均衡发展。

《指引》主体包括场景指引和规范指引两大部分。场景指引建立“正面清单”,提供学习、教学、育人、评价、管理、研究等“六大助力”应用方向指引,分类提供30个场景示例与指导,引导教师“可以怎么用”,明确行为高线引领,帮助教师将技术有效融入教育教学全要素、全过程。规范指引建立“约束清单”,强化伦理意识和责任,用18个行为示例引导教师“什么不能做”,明确行为底线红线,推动技术向善、育人为本。

此外,《指引》也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企业等主体在推动教师应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中的职责与任务,着力构建长效支持与保障机制,帮助教师探索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应用,提升教育质量。

(来源:教育部)

四、教育部召开直属系统警示教育会

5月29日,教育部召开直属系统警示教育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警示教育会部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持续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深化教育领域腐败整治,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提供坚强保障。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怀进鹏出席会议并讲话。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组长王承文通报近期直属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王光彦主持会议。部党组成员出席会议。

怀进鹏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以正确政绩观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根基和行动自觉。坚持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与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双向发力,运用好正反面典型案例“两面镜子”,增强党性觉悟,汲取奋进力量,搞清楚哪些“红线”不能踩、哪些“底线”不能越,从党性上找差距、查根源、强修养。要固本培元,坚持立党为公。持续深化理论武装,树牢新时代教育观,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到履职为公,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要永葆初心,坚持为民造福。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始终把师生群众关心的事当作心头大事,把惠民好政策落实到师生群众心坎里,不断增强师生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实事求是,坚持科学决策。把握科学规律决策,按制度程序决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从实际出发,因地、因校制宜谋发展。要担当作为,坚持真抓实干。抓实集中整治新官不理旧账突出问题,坚决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亮剑,以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怀进鹏指出,要深化专项整治,以一体推进“三不腐”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良好育人环境。坚持用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深化教育领域腐败整治,坚决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要从严惩处,形成不敢腐的震慑。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突出集中整治重点,深化风腐同查同治,实现查治一体、纠树并举,把新风正气树立起来。要完善制度,夯实不能腐的根基。提升制度的针对性、监管的精准性、整改的系统性,加强对权力配置、运行的规范和监督,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要以廉润心,筑牢不想腐的防线。深入实施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注重家风建设,在坚定理想信念、培根铸魂上下功夫,营造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良好风尚。

怀进鹏强调,要强化监督管理,以严的基调推进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贯到底。要抓“关键少数”,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经常性开展监督谈话,把管理和监督寓于实施领导的全过程。要抓正风肃纪,推进党纪学习教育、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一体推进党风政风、师德师风、校风学风建设。要抓责任传导。各级党组织要扛起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动各方面知责、担责、履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会议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召开。直属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局、机关各司局、驻部纪检监察组全体干部,各直属单位、直属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参会。

(来源:教育部

五、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

今年6月是第2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

(一)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

1.严格操作规程:充分做好准备工作,熟悉实验内容,掌握实验步骤,严格按照实验规程操作。

2.备好消防器材:实验室必须存放一定数量且适合的消防器材,放置位置明显、便于取用、不影响疏散。同时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不要圈压、占用通道内的消防设施。

3.做好危化品存放管理:实验室化学物品的储存量,不要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实验时定量取用,消除堆积隐患,避免造成更大的危害。

4.妥善处理废料:实验时所产生的有毒、腐蚀性废物或污水等要妥善处理,严禁随意倾倒。

5.严格用电管理:实验室内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同时严格遵守用电制度,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关掉仪器设备的电源、水源和气源。

(二)危险化学品管理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按照《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我国目前确定2828类属条目的危险化学品,不包括含有危险化学品的混合物,这些混合物以不同含量的危险化学品存在,形成数以万计的化工产品。这些含有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产品存在于国家经济建设的各行各业,如果不进行严格的管理,就有可能对人体、设施、环境造成危害。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 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一条 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储存专柜(以下统称专用储存场所)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储存场所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收发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十二条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剧毒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将剧毒化学品的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机关备案;在港区内储存的,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机关备案。

第四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专用储存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储存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实体防范、技术防范设施。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危险化学品专用储存场所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检测、检验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并按照规定予以维修或者更换。

(来源:应急管理部)

六、国家卫健委关于部分科研失信行为的公开通报(第一批)

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是守护人民健康、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保障。国家卫生健康委始终坚持预防与惩治并举、自律与监督并重,对科研不端行为“零容忍”,持续深入开展医学科研诚信专项治理,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根据《加强医学科研诚信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相关工作部署,现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查实的部分涉及“论文工厂”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予以公开通报。

各医疗卫生机构、医学科研机构和广大医学科研人员要深刻认识科研诚信底线意识的重要性,以通报的科研诚信违规案件为警示,切实增强遵守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共同推动卫生健康领域科研作风学风建设,为健康中国和科技强国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一)天津市某医院李萍为通讯作者、张敏为第一作者,毛雪梅、张鸿艳为其他作者发表的论文“Regulatory mechanism of miR-525-5p in over-invasion of trophoblast”。经调查,该论文存在代投论文失信行为,论文作者所在单位依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对通讯作者李萍: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10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撤销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相关学术奖励、荣誉;撤销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职务职称;5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职务职称晋升等资格;取消已获得的专家称号,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学术团体以及学术、学位委员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5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5年内暂停招收研究生导师资格;5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评审专家等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对第一作者张敏:认定不存在科研失信行为,针对其科研不严谨行为,予以科研诚信警示教育。

对其他作者毛雪梅、张鸿艳:认定不存在科研失信行为,不予处理。

(二)辽宁省某医院李宝山为通讯作者,刘双、赵昍朋、孟庆艳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Screening of potential biomarkers for polycystic ovary syndrome and identification of expression and immune characteristics”。经调查,该论文存在代写代投、买卖论文失信行为,论文作者所在单位依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对通讯作者李宝山,第一作者刘双、赵昍朋、孟庆艳:院内公开通报;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10年;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职务职称晋升等资格7年;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7年;记入严重科研失信行为数据库。

(三)江苏省某医院毛庆为第一作者兼通讯作者,梁秀琳、章传龙为其他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某医院庞毅恒、卢永祥为其他作者发表的论文“LncRNA KLF3-AS1 in human mesenchymal stem cell-derived exosomes ameliorates pyroptosis of cardiomyocytes and myocardial infarction through miR-138-5p/Sirt1 axis”。经调查,该论文存在买卖、代写论文失信行为,论文作者所在单位依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对第一作者兼通讯作者毛庆: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党内警告处分;全院通报批评;10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科技活动;5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5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

对其他作者梁秀琳、章传龙、庞毅恒、卢永祥:认定不存在失信行为,不予处理。

(四)山东省某医院辛秉昌、许倩为通讯作者,吴迪为第一作者,尹琳、孙德刚、王芳、武岐山为其他作者发表的论文“Long noncoding RNA TUG1 promotes osteogenic differentiation of human periodontal ligament stem cell through sponging microRNA-222-3p to negatively regulate Smad2/7”。经调查,该论文存在编造研究过程、伪造研究成果、篡改实验数据、无实质学术贡献署名等失信行为,论文作者所在单位依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对通讯作者辛秉昌:科研诚信诫勉谈话;10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10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10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5年内取消职称晋升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收回已报销的论文版面费及润色费;取消当年评先评优。

对通讯作者许倩: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院内公开通报;10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10年内禁止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10年内不得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3年内不能晋升职称;取消使用涉事论文完成的评价成果;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取消参加2025年度评先评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对第一作者吴迪:科研诚信诫勉谈话;5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5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5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3年内取消职称晋升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收回利用涉事论文取得的奖励。

对其他作者尹琳: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院内公开通报;2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2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2年内不能晋升职称;2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取消参加2025年度评先评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对其他作者孙德刚、王芳:科研诚信诫勉谈话;2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2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2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1年内取消职称晋升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对其他作者武岐山: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院内公开通报;2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2年内禁止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2年内不得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1年内不能晋升职称;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取消参加2025年度评先评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五)山东省某医院辛秉昌、崔颀为通讯作者,宋佳为第一作者,武岐山、江瑾、孙德刚、王芳为其他作者发表的论文“Berberine reduces inflammation of human dental pulp fibroblast via miR-21/KBTBD7 axis”。经调查,该论文存在编造研究过程、买卖或篡改实验研究数据、无实质学术贡献署名等失信行为,论文作者所在单位依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同一失信人员多案合并处理,不重复处理,以其中最重处理为准):

对通讯作者辛秉昌:科研诚信诫勉谈话;终止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科技计划项目等医院配套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追回结余资金。并报相关部门撒销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科技计划项目(2021-WJZD138、M-2023176);10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10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10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5年内取消职称晋升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收回已报销的论文版面费;取消当年评先评优。

对通讯作者崔颀:科研诚信诫勉谈话;10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10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10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5年内取消职称晋升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取消当年评先评优。

对第一作者宋佳:科研诚信诫勉谈话;5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5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5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3年内取消职称晋升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收回利用涉事论文取得的奖励。

对其他作者武岐山:科研诚信诚勉谈话;院内公开通报;3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3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4年内取消申报职称晋升资格;3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利用涉事论文申报并取得的科研项目成果,终身不得在今后的科研活动与职业发展工作中使用;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取消参加2025年度评先评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对其他作者江瑾: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取消其1年申报科研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评优评先和职称晋升和聘任资格。

对其他作者孙德刚、王芳:科研诚信诫勉谈话;2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2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2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1年内取消职称晋升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六)四川省某医院李锐为通讯作者、张希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LncRNA MAFG-AS1 enhances radioresistance of glioblastoma cells via miR-642a-5p/Notch1 axis”。经调查,该论文存在买卖、代写、代投论文,无实质学术贡献署名失信行为,论文作者所在单位依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对通讯作者李锐: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通报;禁止申报和承担财政性资金支持科技活动资格10年;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职务职称晋升、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6年;记入医院科研诚信档案。

对第一作者张希: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通报;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10年;撤销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相关学术奖励并追回奖金;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职务职称晋升等资格6年;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6年;记入医院科研诚信失信档案;给予医院科研缺陷处理(一级缺陷,扣罚绩效3个月)。

(七)四川省某医院王超为第一作者兼通讯作者,张大刚、王雷弟、王尉霖为其他作者发表的论文“MicroRNA-455-3p inhibits osteosarcoma progression via HSF1 downregulation”。经调查,该论文存在编造研究过程、伪造研究成果,买卖、代写、代投论文,以弄虚作假方式获得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无实质学术贡献署名等失信行为,论文所在单位依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对第一作者兼通讯作者王超: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全院公开通报;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10年;撤销其2025年3月申报的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职务职称晋升等资格6年;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6年;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撤稿涉事论文。

对其他作者张大刚、王雷弟、王尉霖:科研诚信诫勉谈话;暂停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限期1年整改。

(八)陕西省某医院王琼为通讯作者、马晓颖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Short-Chain Fatty Acids Attenuate Renal Fibrosis and Enhance Autophagy of Renal Tubular Cells in Diabetic Mice Through the HDAC2/ULK1 Axis”。经调查,该论文存在买卖实验研究数据、代写、代投论文等行为,论文作者所在单位依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对通讯作者王琼、第一作者马晓颖:撤回稿件,全院通报批评,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数据库;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10年;追回所获科研奖励;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10年;取消职务职称晋升资格5年;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10年。

(九)陕西省某医院马晓颖为通讯作者、王琼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Gut microbial sodium butyrate alleviates renal ischemia-reperfusion injury by regulating HES1/PPARα”。经调查,该论文存在买卖实验研究数据、代写、代投论文等行为,论文作者所在单位依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同一失信人员多案合并处理,不重复处理):

对通讯作者马晓颖、第一作者王琼:撤回稿件,全院通报批评,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数据库;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10年;追回所获科研奖励;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10年;取消职务职称晋升资格5年;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10年。

(十)甘肃省某医院刘瑞敏为通讯作者、岳海泉为第一作者,郭一丹、宋娟为其他作者发表的论文“miR-217 Suppresses Osteogenic Differentiation of Human Dental Pulp Stem Cells by Down-Regulating Sirtuin 1”。经调查,该论文存在买卖论文、代写代投论文、违反科研署名规范、伪造通讯作者联系邮箱等失信行为,论文作者所在单位依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对通讯作者刘瑞敏、第一作者岳海泉:科研诚信诫勉谈话;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库,所在医院内全院通报批评;10年内禁止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评优评先等资格。

对其他作者郭一丹:科研诚信诫勉谈话;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库,所在医院内全院通报批评;2年内禁止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评优评先等资格。

对其他作者宋娟:科研诚信诫勉谈话;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库,所在医院内全院通报批评;1年内禁止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评优评先等资格。

(来源:国家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