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高质量推进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夯实研究生导师岗位职责,提升研究生导师育人能力,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3年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主题及内容
培训工作立足于党的二十大对教育、科技、人才工作的一体化部署要求,聚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根本任务,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总体要求,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
2023年学校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主题是“立德修身、潜心育人,着力打造导学命运共同体”,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师德师风教育与科研伦理、导师岗位责任与行为规范、研究生教育政策解读与培养规程、研究生导师素养与能力提升、研究生教育理念与培养工作实务、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成长成才等。
二、培训方式及相关要求
培训工作由学校培训与培养单位培训两部分组成。
(一)学校培训
1.导师岗前集中培训
(1)培训对象
岗前培训对象主要为2022年我校研究生导师上岗资格审核中首次上岗的研究生导师(含专业学位校外导师)。欢迎在岗导师参加培训。
(2)培训时间
2023年6月13日(周二),14:00-17:00。
(3)培训方式及地点
采取“线上+线下”“主会场+分会场”相结合的方式,腾讯会议号:816-967-484,密码另行通知。
主会场设在长安校区经济管理学院金海恒业报告厅(教学8号楼西侧),长安校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培训人员在主会场参加培训,并在现场签署《西北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责任承诺书》(见附件1)。
太白校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设立分会场,为参加培训人员提供集中观看主会场培训内容的场所,于6月12日上午12点前将具体场所报研究生院,并提供《西北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责任承诺书》供参训人员签署。
(4)相关要求
实行考勤制度,原则上应参加培训人员不得请假;若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培训者,本人须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及研究生院请假。无故不参加岗前培训者,在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时不予通过。
培训工作结束两周内,首次上岗的研究生导师撰写“导师培训学习总结”(将电子版交至所在单位的研究生秘书),内容包括:对导师岗位职责的认识、指导研究生的设想、对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等。
首次上岗的研究生导师自主选择本学科(专业)的研究生课程进行听课,要求不少于6个学时,在本年度所在单位的导师培训工作结束后,填写《西北大学首次上岗研究生导师培训考核表》(见附件2),交由所在单位考核鉴定。
2.导师沙龙
学校拟于2023年下半年陆续举办2-3期研究生导师沙龙活动,每期围绕特定主题开展研究生培养经验分享、讨论交流等活动,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培养单位培训
1.培养单位培训工作面向本单位所有研究生导师。
2.各单位围绕培训目标、主题及内容,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及单位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导师培训工作方案,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培训,培训形式不局限于报告会、讲座等形式,可以选取“师德师风建设、导师岗位职责、心理健康教育、导学关系处理、导师团队管理、科研诚信教育、培养过程管理、学位论文质量保障”等2-3项内容开展培训工作。
3.各单位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导师培训工作,并将导师培训工作总结报告(含图片及影像资料)、《西北大学首次上岗研究生导师培训考核表》和“导师培训学习总结”报研究生院。
三、其他事宜
1.高质量研究生导师队伍是提升研究生人才培养的重要保障,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是学位授权点年度建设基本状态信息表填报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学位授权点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将导师培训工作情况列入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的评价要素、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导师培训工作,做到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并将导师参加培训情况作为导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和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
2.各位研究生导师应充分认识到培训工作对提升研究生指导能力的重要促进作用,积极参加学校和所在单位组织的培训工作,并为学校和所在单位的学位授权点建设和研究生人才培养工作建言献策。
3.学校拟于2023年下半年择机组织召开各单位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经验交流会。
4.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
学术学位导师联系人:段俊杰、李萌瑞。联系电话:88308164,电子邮箱:yxwb@nwu.edu.cn。
专业学位导师联系人:张晓蕾、王睿劼。联系电话:88308345,电子邮箱:zyxwk@nwu.edu.cn。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党委教师工作部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6月9日